如題,Ⅲ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企業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可以是同一人嗎?

根據安徽省藥監局的答複,企業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均為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質量安全關鍵崗位人員,企業負責人為最高管理者,質量負責人為高層管理人員或者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在職在崗,並履行崗位職責。故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質量負責人不能兼任企業負責人。
信息來源:安徽省藥監局
排版整理:金飛鷹藥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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